国际佛教僧尼总会公告字第20120213号 菩提明镜 公告, 国际佛教僧尼总会 2022/12/192023/01/11 1 Minute 近日来,我们多次收到有关成立闻法点及申请闻法上师资格条件的反应,许多人说夫妻或家庭成员不可以一起成立闻法点。在此,国际佛教僧尼总会公告所有的寺庙、闻法机构以及仁波且、阿闍黎、闻法上师和所有闻法的善男信女们:行人们成立愈多闻法点愈好,以便接引更多众生恭闻第三世多杰羌佛说法法音,夫妻或家庭成员共同成立护持闻法点是很好的,但一处闻法点只能有一位闻法上师。 特此公告 国际佛教僧尼总会 2012年12月31日 国际佛教僧尼总会公告-20120213-繁体版下载 国际佛教僧尼总会公告-20120213-简体版下载 共享此文章: 在 Facebook 上共享(在新窗口中打开) Facebook 共享到 X(在新窗口中打开) X 更多 打印(在新窗口中打开) 打印 共享到 Reddit(在新窗口中打开) Reddit 分享到 Tumblr (在新窗口中打开) Tumblr 共享到 Pinterest(在新窗口中打开) Pinterest 共享到 Telegram(在新窗口中打开) Telegram 共享到 WhatsApp(在新窗口中打开) WhatsApp 通过电子邮件将链接发送给朋友(在新窗口中打开) 电子邮件 Published 2022/12/192023/01/11